【公告】學會代為公告、轉知繼續教育學分活動相關規範
【公告】學會代為公告、轉知繼續教育學分活動相關規範
即日起,為避免爭議,特公告以下規範:
一、所有與本會相關之繼續教育學分活動,皆統一公告於學會網站首頁左手邊會員專區底下之「繼續教育學分活動」列表,包含:其他學會或相關單位請求秘書處協助轉知、宣傳之繼續教育學分活動,以及台灣睡眠醫學學會為協辦單位之繼續教育學分活動。
二、僅台灣睡眠醫學學會主辦之繼續教育學分活動可使用【活動宣傳】之類別,獨立公告於學會網站首頁之最新消息,意即台灣睡眠醫學學會須為主辦單位。
三、請求秘書處協助寄發活動宣傳之信件給本會會員,該活動須以台灣睡眠醫學學會為主、合、協辦單位之繼續教育學分活動或其他與睡眠醫學相關之繼續教育學分活動,且必須事先準備好該活動宣傳相關資料電子檔mail至學會信箱,以利學會作業!所需相關文件為:活動議程、活動海報、活動報名辦法,缺一不可,違者將不予受理。
以上規範,請大家共同遵守,若有任何問題或困難請不吝與秘書處聯繫,謝謝!
秘書處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