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學校睡眠課程學分折抵辦法
學校睡眠課程學分折抵辦法:
a. 以系所為單位,應於開課一個月前主動向學會提出申請,且課程大綱及師資皆通過甄審委員會審核,方能成立。
b. 師資應至少有一位台灣睡眠醫學學會之有效會員。
c. 大學相關科系開設睡眠醫學課程折抵學分上限為12學分。
d. 學校課程學分累積年限可至畢業後兩年仍適用。
e. 大學時期的實習無法累積臨床所需之實務經驗,因此,無法折抵每年一百例的實際操作。
若欲申請,再請將課程大綱及師資mail給秘書處,謝謝。
秘書處 敬上